乡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处理律师投诉的渠道
乡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受理、处理律师投诉的渠道
为进一步规范乡城法院受理、处理律师投诉工作,完善律师投诉受理、处理程序,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保障律师权利的规定》(法发〔2015〕16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权利的通知》(川高法〔2014〕148号)、《全省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管理暂行办法》(川高法纪监〔2012〕55号)等规定,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处理律师投诉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将本院受理、处理律师投诉的渠道做如下公开。
1.受理机构:乡城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2.现专门联系人:乡城法院纪检组长色章;
3.联系电话:0836-5826305;传真:0836-5826006;
4.电子邮箱:3327191945@qq.com。
备注:若联系人因工作调整等发生变化的,联系人姓名等将同步更新。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