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人民法院 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乡城县人民法院
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律检查组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监察院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我院纪检监察室高度重视,于12月1日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并以此为契机,对全院干警进行责任和纪律教育,现将我院学习贯彻落实报告如下:
会议指出,院党组作为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要在法院工作中将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始终,把党风廉政的监督建设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班子成员以及党员干部的责任,确保责任的落实。
会议强调,院纪检组要在党风廉政工作中履行监督职责,要强化对审判执行等工作的监督。在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力度,增强廉洁意识的同时要把着力点聚焦在平时,紧紧盯住日常的责任落实,抓好督办检查,要敢于动真、勇于碰硬,真正把党风廉政监督责任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下一步纪检监察室将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对法院干警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能,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督促法院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结合实际工作,明确自身职责,增强履职尽责的使命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执行相关纪律规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梳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不足,积极整改。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院纪检监察干部加深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院干警也充分的统一了思想,认识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遵守政治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